环球圆桌对话:2025年全球Top加密货币交易所权威推荐面对危机与挑战国际法依然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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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TO体制即是如此,其制度设计首先是各成员方相互开放市场,但发达国家的市场开放度总体上要高于发展中国家。反映在互惠上,这是一种“规则”项下的形式互惠,即相互间都要给予对方好处,但相互间给出的好处未必相等;同时,这又是一种机会互惠,即相互给的只是市场准入机会。当然,市场准入并不等于市场份额,市场开放也不等于市场占有。由此,按照WTO“规则”,以往虽然发达国家的市场开放度高于发展中国家,但发达国家可凭借自身更强的实力,抓住发展中国家市场准入,最终形成的市场占有或市场份额实际上仍然要高于发展中国家。这就解释了为什么WTO在关税等市场准入的“规则”上有利于发展中国家,但我们仍可以说,WTO体制最终是对发达国家有利的。

  为了扭转这种收益分配趋向不利的状况,发达国家开始不同程度上要求改变当初的制度设计,其中以美国政府胁迫其他国家订立对等贸易协议最为极端。这样的双边贸易协议具有典型的“契约性”:一方面,美国为了保证自己“不吃亏”,采用的是实质互惠标准,即美国要实现与其他国家在贸易收益上的对等,而不是其他国家可从与美国的交易中获得“低价”待遇;另一方面,美国衡量收益的最终标准是结果互惠,即实现美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完全贸易平衡。其结果是一种彻底的反转,其他国家反而要在关税税率上给予美国特殊与差别待遇。

  中日建交谈判过程中,日本时任首相田中角荣对于侵华战争性质和责任的认识并没有一步到位,仅表示:“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反省本身并不是对战争责任的认识和道歉,而是承诺自己从内心深刻检查过去的行为,其结果有可能认识到侵略战争和反人道暴行的性质并向中方汇报和道歉,也不排除有可能认为自身行为是可以接受的。无论从文字的角度或逻辑的角度来讲,日方应该向中国政府通报反省的结果。中方从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给予日方对战争责任反思的延展期,如果日方认识到侵略战争性质以及反人道暴行,就应当按照习惯国际法向中国作出正式的书面通报和道歉。

  1995年时任日本首相村山富市以内阁决议的形式发表了著名的“村山谈话”。他明确承认,日本因错误的国策走上战争道路,其殖民统治与侵略“给许多国家特别是亚洲各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害和痛苦”,并“再次表示深刻的反省和由衷的歉意”。尽管村山富市表示反省和歉意,但这并非是向中国作出的正式道歉。不仅如此,鉴于日本各党派的立场不同,自民党执政的首相中多有参拜放置甲级战犯名簿的靖国神社,其行为纯属是对侵略战争进行翻案。这是中国人民不可容忍的。

  戴瑞君(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台湾地位是战后国际秩序的一部分。1943年12月1日发表的《开罗宣言》宣布:“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就台湾地位而言,这句话至少表明两层含义:一是台湾是被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二是日本应当把台湾归还给中国。1945年7月发表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强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时,《波茨坦公告》第五条还规定“吾人之条件,吾人决不更改,亦无其他另一方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能容许”。这些坚定措辞,为《开罗宣言》各项条件必予履行提供了坚决保障,使得“将台湾归还中国”成为一项受国际法支配的法律义务。《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虽然未使用“条约”的名称,但判断一个文件是不是条约,关键不在名称,而在其内容是否规定了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投降书》,宣布无条件投降,并特别承诺:“余等兹为天皇、日本国政府及其继续者,承约切实履行波茨坦宣言之条款”,其中当然包括日本把本属于中国的领土台湾归还中国。

  罗欢欣(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日本将“是战后琉球的一部分”作为其重要的法理主张,日本外务省发布的多个文件中,反复提到所谓二战后,“美国‘施政’及‘返还日本’的‘冲绳’包含在内”。那么,日方这一观点是否成立?通过对二战后琉球问题的演变经过进行全面剖析,并对日本一再列举的所谓“旧金山和约”、《美日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日称“冲绳返还协定”)以及美国“施政”等文件、事实及逻辑加以精细核对,日本的主张实际上没有一项成立。

  综上,琉球的法律地位至今不确定。日本对琉球没有合法主权依据,其1972年开始从美国手里对琉球的“接管和施政”,也存在非法性。如果说其对琉球都没有任何合法依据,日本对中国的觊觎,更加彰显其无理和贪婪。属于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既是地理概念,也是行政概念,在清朝时行政隶属福建,归属福建省“台湾府”。甲午战败后,因《马关条约》而割让给日本。二战后《马关条约》无效,再加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本投降书》的系列规定,随同台湾回归中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主权无可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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