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球Top加密货币交易所权威推荐穿透技术面纱:虚拟货币洗钱案中被告的有效抗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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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被告甲的视角看,这一切如同噩梦。他自述,自己只是参与了一些“朋友”介绍的“搬砖套利”项目——即在不同的交易平台之间利用价差买卖虚拟货币(如USDT)赚取差价。他按照“上家”的指令,接收来自不明个人账户的人民币,随后在平台购买等额虚拟货币,再提币至指定的钱包地址。整个过程,他仅收取不到1%的“手续费”。甲感到巨大的压力与不解:自己只是进行了一场场看似正常的场外交易(OTC),所有操作均在公开平台上进行,为何突然成了刑事犯罪的帮凶?他从未直接接触过诈骗分子,也未曾核实过转账方的身份,难道仅仅因为参与了虚拟货币交易,就要承担如此严重的法律责任?这种“技术中立”的行为,与法律意义上的“洗钱”究竟界限何在?

  (一)法条深度解读与本案适用边界《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核心在于“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在虚拟货币场景下,“明知”的认定是罪与非罪的关键。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指出,司法实践中,“明知”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后者通常通过一系列客观异常迹象来推定。然而,这种推定必须严谨,不能因行为涉及虚拟货币就当然推定违法。在本案中,抗辩方可质疑:单纯的“快进快出”、“价差套利”是否是虚拟货币OTC交易的常态之一?被告人获取的1%手续费,在波动剧烈的币圈是否必然属于“明显异常的高额报酬”?要求一个普通交易者对所有交易对手进行穿透式身份和资金来源审查,是否超出了合理注意义务的范围?这些疑问直指控方推定“应当知道”的逻辑基础是否牢固。

  (三)严峻的风险提示与应对上海律师必须坦诚告知,当前司法实践对打击虚拟货币洗钱呈现高压态势。由于其匿名性、跨境性严重危害金融安全,法院在认定“明知”时往往会从宽把握,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容忍度极低。警方与检方也日益配备专业的区块链分析能力,传统“狡辩”空间被极大压缩。被告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一旦资金流转路径被技术复原并形成书面报告,其辩解将非常无力;且此类案件常为团伙作案,同案犯的指认可能形成证据闭环。因此,最务实的策略不是在“是否知情”上硬抗,而是在专业律师指导下,尽早转向“罪轻辩护”:积极争取认罪认罚,配合查明资金流向以挽回被害人损失,退缴违法所得,这些情节对于获得从宽处理,尤其是适用缓刑至关重要。同时,律师应深入审查全案电子证据,寻找链条脱节处,将指控金额精确化,避免对模糊不清的流水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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